全省檢察機關2021年落實防止干預司法
“三個規定”及重大事項填報情況
2021年,全省檢察機關著力提高政治站位,壓實主體責任,持續宣教引導,狠抓制度落實,緊盯追責問責,一以貫之、久久為功,持續推進“三個規定”落實落地,不斷夯實檢察權依法規范運行、檢察干警依法忠誠履職的基石,全力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司法環境。《福建省檢察機關多措并舉狠抓“三個規定”落實》的經驗做法,分別被全國檢察隊伍教育整頓辦、省教育整頓辦簡報刊發,《“嚴”字當頭、同向發力,福建省檢察院持續推進“三個規定”落實落地》宣傳報道先后在人民網、法制網、學習強國刊用。2021年,全省檢察機關共記錄報告過問或干預、插手檢察辦案等重大事項及相關接觸交往行為情況共5906件,同比增長291%,其中省院機關315件占5.3%、同比增長420%,設區市院718件占12.2%、同比增長254%,基層院4873件占82.5%,同比增長291%;反映情況、過問了解的5552件占94%、同比增長278%,干預、插手的183件占3.1%、同比增長464%,相關接觸交往的171件占2.9%,同比增長190%。
2022年,全省檢察機關將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以永遠在路上的執著和韌勁,切實鞏固深化拓展隊伍教育整頓成果,深化“三個規定”的學習理解,增強檢察人員落實“三個規定”的政治自覺、法治自覺、檢察自覺,筑牢公正司法、廉潔司法的思想防線。進一步持續深度宣教,加大“三個規定”宣傳的廣度、深度、力度,提高“三個規定”的社會知曉率和支持率,為廉潔公正執法司法營造良好環境。進一步強化導向作用,把“三個規定”納入黨風廉政建設重要內容和業績考評等考核體系,作為檢察人員晉職晉級、評優評先必核事項,作為考察檢察人員是否依法辦事、擔當作為、廉潔自律的重要指標,作為懲戒、問責、追責的重要依據,在穩步推進“三個規定”及重大事項記錄報告工作中彰顯司法公正。進一步倒逼制度落實,做好內部月通報和季度向社會公布,對“零報告”次數多的單位和部門進行重點督察,持續推動檢察機關嚴格執行防止干預司法“三個規定”向縱深發展。